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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550805
以证统病(4)
http://www.100md.com 2019年5月15日 《世界中医药》 201910
     4.3 以证统病与中医特色临床管理 中医院现行的临床管理制度多借鉴西医院制度“移植”而来,其间的“水土不服”之处便与“以病统证”和“以证统病”思维之异有关联。例如,纯中医临床路径使用和推广中确实存在一定困难,其中便有传统中医不认可西医疾病诊断、更认为临床路径有固化之嫌、不符合中医“辨证论治”的原则有关[17-18]。目前国家正在推广的按疾病诊断相关组(DRGs)预付费制度以临床路径管理为基础,同样要求首先明确西医诊断,这也为中医临床管理提出了新的课题。

    事实上,临床管理中以病统证并无可厚非。正如前文所述,以病钤证、按证索方确实是中医学科架构的主要方式,有纲目分明、条分理析的优点。但是,如何通过科学临床管理,更全面地体现中医辨证论治的学术特点、如何体现中医“简便验廉”的疗效和卫生经济学优势、如何评价中医师的医疗质量和绩效、以至如何通过更全面的医事管理制度保障中医学的文化自信,关乎中医存续。“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以证统病的框架可在现有“以病统证”为基础的评价框架基础上,提供另一种并行思路。

    以证统病临床管理体系的构建需要解决很多现实问题:证候诊断的标准、辨证方法与辨证体系的界定、病证的融合、病情轻重的划分、以证统病分类节点的确立、体质的判定、疗效评价的标准、预后与转归、卫生经济学效益的计算等,但这一临床管理体系的建立对于中医学科在临床的良性存续与发展确实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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